• 最新消息
  • 2009/02/19

    有關申請徵收土地除古蹟外,如遇有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所列遺址、文化景觀及自然地景,經指定或登錄之資產情形者,比照土地徵收條例第七條規定辦理。

  • 2009/02/19

    關於公同共有土地於徵收公告期滿後,始接獲法院確定判決因繼承權存在而變更共有人數,其徵收補償費究應依據土地登記簿登載事項或依據法院判決發給疑義

  • 2009/02/13

    修正「台灣省各縣市國民住宅轉售出典贈與交換作業要點」為「臺灣省各縣市國民住宅轉售出典贈與交換作業要點」,並修正全文,自即日生效。

  • 2009/02/10

    申請徵收之土地遇有古蹟,應於可能範圍內避免之;其未能避免者,需用土地人應先擬定古蹟保存計畫,徵得古蹟主管機關同意

  • 2009/02/10

    98年1月版為民服務手冊編印完成,歡迎民眾蒞所索取或下載使用。

  • 2009/02/09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18條第1款規定所稱之繼受人,於出租標的為建築改良物或建築改良物連同基地者,僅指繼承人。

  • 2009/02/06

    民法物權編修正施行前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屆滿後,登記機關不得再受理債權確定期日變更登記

  • 2009/02/03

    地政士 及不動產經紀業相關統計(98年1月)

  • 2009/01/23

    修正「稅捐稽徵法」

  • 2009/01/15

    修正「內政部土地測量局地籍資料庫管理要點」為「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地籍資料庫管理要點」,並修正全部規定,自即日生效。

  • 2009/01/15

    發布第31期都市地區地價指數

  • 2009/01/14

    98.01.13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令:訂定「未產生經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之古蹟保存用地認定標準」

  • 2009/01/12

    修正「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 2009/01/08

    修正「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2008/12/31

    訂定「小地主大佃農貸款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2008/12/31

    訂定「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電子化全球衛星即時動態定位系統服務供應要點」,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 2008/12/30

    有關建築期限之延長,請依下列規定辦理,並自即日生效:

  • 2008/12/25

    97.12.23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令:修正「內政部土地測量局規費收費標準」名稱為「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規費收費標準」

  • 2008/12/24

    修正「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實物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2008/12/23

    為提升地政線上服務效率,「全國地政線上申辦系統」訂於98年1月1日全新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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