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2月29日台內地字第0990257693號令訂定「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自民國100年1月1日生效。附「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 lllll 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