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澎湖地政事務所測量助理甄選

發佈日期:2019/4/8

澎湖縣澎湖地政事務所測量助理甄選簡章

壹、依據:澎湖縣澎湖地政事務所測量助理管理要點。

貳、主辦機關:澎湖縣澎湖地政事務所。

參、錄取名額:正取1名。

肆、報名資格:

一、思想純正、品行端正。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伍、工作內容、地點:

一、工作內容: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申請案件櫃台收件,定期通知書繕寫,協助測量員辦理測量內業、外業作業及其他交辦事項。

二、工作地點:澎湖縣澎湖地政事務所。

陸、報名日期:

108410日(星期三)起至108412日(星期五)止。

柒、報名方式:

請於108412日下午5:30下班前,親自或委託(請檢附報名委託書)至澎湖縣澎湖地政事務所測量課報名,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資料恕不退件。

捌、報名地點:

澎湖縣澎湖地政事務所。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忠孝路7號。。

玖、報名應繳資料及證件:

報名時應繳交下列文件:

一、最近1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生活照不受理),背面請書寫姓名,黏貼於報名履歷表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履歷表。

三、結書。

四、報名履歷表(請黏貼相片、身分證影本並詳填及簽名)。

五、學歷證明(畢業證書或學歷鑑定及格證明)影本。

六、男性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七、符合報名資格且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測量相關科(系)畢業。

(二)職業訓練機關地籍測量丙級(含)以上技術士檢定考試及格。

(三)政府舉辦、認可之地籍測量專業訓練達六個月以上結業者。

(四)曾在地政機關實際從事協助測量工作,具有實務經驗一年以上,持有服務證明文件者。

*請於報名時檢附相關資格證明文件。

拾、甄選方式:

採面試方式甄選,由本所主任指定4-6人組成甄選小組進行面試甄選。

甄選項目

自我介紹、學識經驗、進退表現

對工作的認識及抱持的態度

測量相關科(系)畢業證書或測量丙級(含)以上之技術證

政府舉辦、認可之地籍測量專業訓練達六個月以上之結業證書

測量服務單位之服務證明書

成績比例

30%

30%

10%

15%

15%

評分標準

表達能力

專業知識

檢附測量學分5

檢附測量相關科系畢業證書或丙級以上技術證10

檢附六個月以下結業證書5

檢附六個月(含)以上結業證書15

檢附測量服務單位服務證明書15

拾壹、甄選面試時間:

一、108417日上午09:00,遲到逾10分鐘者,不予進場,視同取消資格

二、甄試當日請攜帶身分證俾利查驗,如未攜帶者不得應試。

拾貳、甄選面試地點:澎湖縣澎湖地政事務所二樓會議室。

拾參、甄試成績公告:108418日公告於本機關網站

拾肆成績複查:

  1. 應考人若須申請成績複查,請填妥複查申請表(表件二),並於10841809:00~12:00至本機關測量課辦理複查。

  2. 採親自辦理,不受理其他方式申請。

拾伍、榜示錄取:

  1. 依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成績相同時以具有測量實務經驗者優先遴用,如同時具有測量實務經驗者,則進行第二階段筆試測驗。

  2. 錄取名單於108419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於本機關網站公告。

拾陸、報到:

  1. 錄取人員應於接到僱用通知後,應於108424日(含)前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喪失錄取資格。

  2. 報到當日查驗身份證、畢業證書及相關測量專業證明書正本,如有不實,取消錄取資格。

拾柒、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告之。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

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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