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地政事務所為服務地籍圖重測換發權狀之民眾,訂於106年3月4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30分,分別於池東村活動中心 (小池角段)、大池村活動中心(大池角段)等兩活動中心受理民眾辦理換狀。前已於105年12月17日至前兩處辦公處辦理換發權狀之民眾,請於上開時間攜帶印章、身分證正本及收據領取新狀
土地所有權人如尚未辦理換狀事宜,即日起可於平常上班時內,攜帶通知書、印章、所有權狀正本、最新身分證明文件至澎湖地政事務所服務台辦理。
若權狀遺失無法交付舊狀,本人親自到場者請攜帶印章及國民身分證正影本;委託他人代辦者,代理人應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委託人最新身分證明文件、印鑑證明、印鑑章至澎湖地政事務所服務櫃檯辦理相關換發作業
以上如有未盡事宜及相關疑問可撥電洽06-9272009轉104服務櫃台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