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新食品化纖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力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之不動產權利,不得移轉、變更、設定負擔或為其他處分行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1月12日北院錦民華96年度聲字第138號、96年1月8日北院錦民禮96年度聲字第137號裁定嘉新食品化纖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力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之不動產權利,不得移轉、變更、設定負擔或為其他處分行為一案,函請本部查照,請各登記機關先行配合上開禁止(代碼99)事項辦理。lll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