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摘要:
為因應當前農業發展需要,提昇農業競爭力,針對60年度以前完成之農地重劃區內原有農路路面寬度未達四公尺者,予以拓寬改善至四公尺,並將與農路併行之給、排水路配合施設混凝土U型溝,路面加舖碎石級配,以適應現代化農業經營規模之需要。
專案說明:
1.民國60年度以前完成之早期農地重劃區面積為253,743公頃,扣除台糖所有土地及歷年因擴大都市計畫與工業區編定等變更使用者外,須辦理農水路改善之面積,經各縣調查統計約180,000公頃,由於數量龐大,且限於政府之財政狀況及作業負荷,爰分期逐年提列計畫辦理。第一期計畫自77-86年度己完261區,面積43,390公頃,因其效益顯著普獲農民肯定,乃續辦第二期(87-90年度)更新改善計畫,惟該方案因故提前於89年底結束,三年內計完成136區,面積11,529公頃。
2.為貫徹政府照顧農民之德政,現階段係依據行政院核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延續型中長程公共建設第三期(98-101年度)四年農業建設計畫「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賡續推動,其中第一期(90-93年度)計完成139區,面積12,727公頃,第二期(94-97年度)計完成118區,面積10,122公頃,截至98年度止,總計完成681區,面積79,920公頃。
3.另本計畫原係依據行政院核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延續型中長程公共建設第三期(98-101年度)四年農業建設計畫「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賡續推動,並預定自98年度起至101年度止四年間辦理11,400公頃,惟經建會、主計處於98年6月間審議99年度政府重大公共建設「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先期作業時,咸認該會99年度「振興經濟新方案-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預算項下「加速重劃區急要農水路改善」計畫內容與「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重疊,於是將99年度公務預算「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項下「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經費5.8億元全數刪除,移列至振興經濟新方案內辦理《依據行政院99年1月11日院臺農字第0990000471號函核定本會98-101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加速農村基礎建設項下「加速重劃區急要農水路改善」計畫,賡續推動農水路更新改善作業》,預定自99年度起至101年度止三年間辦理7,650 公頃。本(99)年度計有宜蘭縣壯東(七)等7縣33區面積1,938公頃納入計畫辦理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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