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_農地分割

發佈日期:2021/6/17

有關農田水利法第11條規定會同辦理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之國有耕地,其分割後面積未達0.25公頃者,詳如附件說明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lll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