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函轉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有關貴單位受理產權移轉登記予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之1或第20條之1之公益信託者,應請當事人向其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遺產稅或贈與稅申報並依說明規定辦理1案,詳如附件。
發佈日期:2020/11/18
公告函轉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有關貴單位受理產權移轉登記予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之1或第20條之1之公益信託者,應請當事人向其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遺產稅或贈與稅申報並依說明規定辦理1案
,詳如附件
。
lllll
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