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跨直轄市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2020/8/10
訂定「跨直轄市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公布內容
內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22日
發文字號:台內地字第1090262426號
訂定「跨直轄市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附「跨直轄市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作業要點」
部 長 徐 國 勇
(下載檔案加附作業要點逐點說明)
公布日期
2020/05/22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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