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跨直轄市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2020/8/10

訂定「跨直轄市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公布內容內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22日
發文字號:台內地字第1090262426號

訂定「跨直轄市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附「跨直轄市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作業要點」

部 長 徐 國 勇

(下載檔案加附作業要點逐點說明)
公布日期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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