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97年9月1日修正之「土地登記申請書」第(8)欄「聯絡方式」格式內容,增列「權利人電話」、「義務人電話」、「不動產經紀人姓名」、「不動產經紀人電話」等項,係為鼓勵申請人填寫,依法尚無強制效力,如有

發佈日期:200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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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97年9月1日修正之「土地登記申請書」第(8)欄「聯絡方式」格式內容,增列「權利人電話」、「義務人電話」、「不動產經紀人姓名」、「不動產經紀人電話」等項,係為鼓勵申請人填寫,依法尚無強制效力 doc檔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