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00年7月8日台內地字第1000106714號 修正「民間不動產業者提供不動產交易資訊獎勵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及第三點附表,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民間不動產業者提供不動產交易資訊獎勵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及第三點附表 部 長 江宜樺lllll 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