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土地法第44條之1規定,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設立界標,並永久保存之。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11條與界標管理辦法第7條至第9條等亦有埋設土地制式界標的相關規定,其界標規格不符合者不予施測。
鑑界時在土地現場會同測量完成後,建請申請人立刻在界址點上埋設制式土地界標,如此與鄰地之界址便可明確無爭議,若使用自備的鐵條、鐵釘、噴漆等非制式界標,可能被誤認為私設界址造成日後界址爭議。制式界標具有公信效力,只要善加維護,日後就無須再次申請,可大大節省您的時間、金錢、精神和體力,避免重複耗費,進而達到多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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